华声在线11月10日讯(通讯员 张佩 谢卓林)“真心感谢你们。这个事情解决好了,我终于可以安心去忙其他事了。”当事人旷某激动地说。近日,在衡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协调和见证下,旷某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,这起长达4年的行政争议、民事争议得以一并化解。
该案缘于2018年3月,当时旷某与某公司签订代维业务合同,负责该司在衡山县部分地区的代维业务,后旷某在代维作业时遭受事故伤害。该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,旷某与某公司是否成立劳动关系,各方存在不同认识。事故发生后,旷某多年来辗转衡山、衡阳、长沙等地维权,先后引发和衍生劳动仲裁、民事诉讼、工伤认定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程序13轮,始终未能实质化解矛盾争议。
今年3月,旷某就该案向衡阳市政府复议办申请行政复议。受理案件后,办案人员经仔细审查、认真研究并进行类案检索,发现实务中同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存在较大分歧。在此情形下,为明确案件办理思路,办案人员又征求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的意见,上门听取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意见,亦存在不同认识。在此情况下,承办人员认为无论本案作出何种复议决定,均不能实现解纷止争,只能徒增诉累。为此,承办人调整办案思路,拟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。随后,复议人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,多次组织背靠背调解,耐心释法明理,合理调整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,最终促成旷某与某公司和解,旷某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,实现了案结事了。
接下来,衡阳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宗旨,将和解、调解、协调优先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,深入探索“法院 政府 专家”新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,朝着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、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”的目标奋力前行。